墙头多。洁癖。杠精。GGAD、R/F、S/B、S/D、E/H、64、闪恩、名的、太中、瓶邪、安研、黄喻&周叶,etc
是个话唠

【太中】玫瑰的名字

灵感来源: @夜宵紫墓 太太的谜解paro!感谢您画了那么美好的画!

然后感谢 @金蔷薇の庭 太太为我提供了莎士比亚时代剧场的资料(虽然我没能好好物尽其用……orz

一直觉得谜解系列真是好浪漫的paro啊


摘要:我问那位侦探“玫瑰”是什么意思,他说白玫瑰代表平安,红玫瑰代表爱情。


【太中】玫瑰的名字

 

我第一次见到那位先生时,他戴着白手套,坐在房间最深处的安乐椅里,填烟草的动作和说话时的气派都像个最体面不过的老派绅士。

他有着一张亚裔特征明显的漂亮脸孔和一个拗口的东洋名字,太宰治。

这个名字拼写起来太长了,为了让尊敬的读者和我自己都省点儿事,以下我将称呼他为D先生。

众所周知,D先生身上的头衔很多,名侦探、博物学家、历史学者,某位富有的、死掉的老爵士的继承人,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噱头……但他似乎并不满足于此,甚至还饶有兴味地朝我展示了他新近创作的几幅油画。

……您还是更适合当一位博物学家。我这么告诉他。

他站在画框边上笑得前仰后合,神采飞扬得让挂满诡异眼球的画室熠熠生辉,这时候他又确实像那个花边新闻里放浪形骸的、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了。

你很对我的胃口。他笑着说,今晚罗丝戏院有一出不错的戏剧,是最后一天排演啦。你可以和我一起到包厢里去看。

不,我说。

鉴于三天之前他刚被人从戏院里打出来——这事儿在报纸上传得风风雨雨——我很怀疑那里是否还给他留着原来的位置。

您为什么要在剧团还没谢幕时就朝台上丢玫瑰花呢?我问他。

这是个婉转的说法,事实上,如果要还原当时的情况的话,我应该问,“您为什么要捣蛋呢?”

那出被他搅局的倒霉戏剧是《莎乐美》,最近可流行的那个。这位年轻的先生在施洗者被砍头的时候从二楼丢下一大捧玫瑰花,枯萎的白玫瑰、盛开的红玫瑰,一股脑儿地砸在希律王和公主的头上,然后他从看台上跳下来,抢走了银盘子。

……最后处刑架上的约翰被迫死而复生,把这位莫名其妙的恶客赶出了他的地盘。

我只是在赞美爱情。D先生满不在乎地说,不过我的约翰打人可真疼啊。

他选的前缀过于暧昧了,不过有什么关系呢?他既年轻,又英俊,况且这年头能被称为“爵士”的人,和戏院演员没有一段秘闻才是咄咄怪事——也就是说,早就不能被我拿来当成新闻素材啦。

我还以为您对玫瑰应该有些不同的看法。我接着说。

哈,所以你也是来问这个的。我真该收回刚才对你的邀请。

随您喜欢。我耐心地回答,不过我的确是来问那个窃贼的,名侦探先生。

“那个窃贼”,这是警署档案里的一个专指,最近这位罪犯可给我们这个小地方带来不少麻烦。他不偷宝石,不偷钱财,专门偷窃各类古籍珍本,半年来至少有三、四个难办的收藏家跑到警长那里闹事了。

那位玫瑰啊。D先生意有所指地笑了,我对他可没什么看法,不过我有个推理,你要不要听?

他又在用一些暧昧的指代词了,也许这位先生天生擅长把所有话都说成情话。

——不过话说回来,那位风雅的窃贼的确以每次都在案发现场留下一朵白玫瑰而闻名。这也是我刚刚问他玫瑰的原因。

请说说您的看法。我说。

我打赌你们这次还是抓不到他。侦探温和又狡黠地说,因为他不会再犯案了。

您的依据是什么?因为他上个星期把警署作为证物封存的玫瑰花偷走了吗?

不,是因为他看见我来了。

我迷惑地看着对面的侦探,他刚刚念着“玫瑰”时像是少女春闺梦里最好的情人,说这话时却忽然变成了一个得意洋洋的孩子。

我要给你讲一个故事,他兴高采烈地说,我一般不喜欢给人讲故事,但是今天时机太好了,所以我决定说给你听。毕竟,故事总要有人听才能成为故事。

我不明白。您的故事是关于那个窃贼的……

是关于玫瑰的。

D先生竖起一根手指头朝我晃了晃,我开始分辨不出他口中的玫瑰到底在指代什么了。

在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个孩子——也许没那么久,不过你知道,故事嘛,总要这么开头的。

这个孩子没有父亲,也没有母亲。他唯一的监护人六十多岁了,名声还特别的糟糕。是对一个孩子来讲最可悲的那种糟糕法。

……您是在说您自己?我疑惑地问,D先生的监护人——也是他继承的庞大遗产的前主人,在私生活方面的确有些不怎么好听的传言。通俗点说,就是他“喜欢”小孩子,小男孩儿和小女孩儿。

我和你说了,这是个故事。D先生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,黑沉沉的眉眼在阳光里融化成柔软的巧克力色,甜蜜得出奇。

我们继续。情况虽然很糟糕,但你知道的,小孩子总能找出些法子来保护自己。那位监护人虽然声名狼藉,可也不想背上人命。

我觉得自己听懂了一点他话里的暗示,忍不住开始盯着他的袖口看:说起来,这位先生的手腕上总是缠着一圈圈的白色绷带。一般说来,我会把它解释为驯马失败的附赠品;但当当事人换了一种说法时,就会让人产生一些不那么美好的联想,比如……

自残、发疯、精神失常,这是最好用的方法,当然。D先生说,这个孩子的监护人没法得手,自然会去贫民区找一些更听话的猎物——玫瑰就是跟着这些猎物来的。

我又开始听不懂您的意思了,先生。

字面意思。D先生笑起来。你有没有见过一种人,他的头发是红色的?

那应该是犹太人?苏格兰也……

谁知道呢,也许都有。总之,他顶着红色的头发,还穿着件绿色的旧大衣。作为一朵花这个配色也许不错,但作为人可就难看极了。

您说他是猎物?

他是跟着猎物来的。D先生耐心地重复,那家伙年龄不大,但身手可不错,个子小又灵活,人贩子抓不住他。他跟过来救人,还打算顺路给买家一点颜色看看——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。

当时我只是站在窗台上看见他,看着他救了人,又跑回来,好像打算在地窖上开一个洞;很快他也看见我了,因为我从窗台上跳了下去,掉进了他挖出来的那个现成的坟墓。

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,D先生换掉了故事的主语。我猜得不错,这果然是他自己的故事,我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有兴致讲给我听。

后来呢?他救走了您吗?我问。

嘿,这可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。D先生说,我是个贵族,一个贵族无故失踪是能招来宪兵队的。我们想了别的法子。

那家伙又穷、年纪又小,还照顾着一群比他还要穷、年纪还要小的孩子;收留他们的是个吉卜赛老女人,整天不事生产,在各种奇奇怪怪的书里拼凑她不存在的信仰。所以那时候,他为了谋生和买书什么都做,小偷小摸、帮工、卖报纸,还会卖花。他和我约定了一个暗号,每三天的傍晚,他会把一朵卖不出去的玫瑰花送到我的门口,我把它摆到窗台上。如果什么时候花不见了,他就带着那群孩子跑到正门口闹事,或者直接跳到院子里捣乱,非要把主人闹出来不可。

这个计划简直漏洞百出,但我看着他郑重其事的滑稽模样,居然开始觉得有趣起来了。我认认真真地每天在窗台上插一朵白玫瑰,按我们的约定,就是“平安无事”的意思。

等等,您说白玫瑰?我似乎抓住了什么,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。我本来做好了听一段传奇故事打发时间的准备,D先生却峰回路转地把关键证物编进了他的故事里。

耐心点,年轻人。D先生慢条斯理地说,故事不听完可不行。

就像我说的,他的计划蠢透了。不过既然他把决定权交给了我,那么一切都有改进的余地。所以有一天,我放倒了瓶子。他们去前院闹事,而我的监护人——

他拖长了声音,似乎要故意卖个关子。

您的监护人怎么了?

我的监护人死了。

……什么?

心脏病发,猝死。我可是亲眼看到的,警长来了也这么说。他年纪大了,身体不好,又沉迷于毁了他名声的那档子事,死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啦。

D先生理所当然地朝我摊了摊手,脸上挂着点无辜的笑意。

那位令人尊敬的老绅士死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点问题,除了一个。

——在前院闹事的某个家伙迟迟没看到我扶起那朵玫瑰花,多事地一个人绕到后面来找我了。就像我说的,他身手很好,没人抓得住他,胆子自然也大得要命。

这有什么问题吗,先生?

问题可大了。D先生眨了眨眼,他啊,他看见了那朵被染红的玫瑰花。

什么?你问怎么被染红的?大概是血吧,我哪里知道呢。毕竟心脏病猝死的现场可是不会有血的。也许是哪里来的好心夜莺帮我染红的?那可真是一朵独一无二的红玫瑰啊。他居然敢这么不负责任地把它偷走了。

您说的“偷走”是指?

我出去和警长说明情况,一转身,那朵花就不见啦。他跑得飞快,但我总能抓住他的尾巴。那头红发在夜里显眼过头了。

后来我去街口找他,他一会儿像只气得滚圆的河豚,一会儿又像条受惊过度的翻车鱼。我让他把那朵花还给我,可他居然就那么跑了。

——你看,盗贼都是相似的,他们是天下最讨厌的家伙,拿了别人重要的东西,怎么能一走了之呢?他就是不明白:我总能抓住他的,迟早的事。

我得承认又开始听不懂D先生在说什么了。我没法把这个故事当成真的,可它听上去也不像假的。他好像是在说一段回忆,可里面出现的每一角色似乎都意有所指。

这位先生可真不像个侦探:我是来寻找答案的,他却给我编织了一个更大的谜。

……鉴于您提到了窃贼,我说,请允许我失礼地问上一句。您到底是在和我说一个爱情故事,还是在给我一些案件的线索?

别这么认真,年轻人。这只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无聊的回忆而已。D先生快活地笑起来,一点儿都没有他口中“上了年纪”的模样。

时间差不多了。你真的不和我去罗丝戏院吗?今天可是《莎乐美》的最后一场演出,那个剧团很快就要到别的国家去啦。他问。

不了。我说,我还要回去写稿件呐,先生。

你可以借用我的书房。D先生说,这里有不少好东西,兴许能对你有些帮助。

他拉了拉袖口,从安乐椅里站起来,拿起一顶猎鹿帽,彬彬有礼地和我打了个招呼,穿过种满玫瑰的花园,消失在小径尽头的人群里了。

 

—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D先生,也是最后一次见到D先生。

几天之后警长来和我打听他的下落:有人用D先生的署名把失窃的古籍寄到了警署。

我把这个故事原样讲给他听,他说我要么是个无耻的骗子,要么就是个愚蠢的应声虫:D先生很明显只是照着剧团演员的模样给我排了一出荒谬的滑稽剧。

剧团的演员?您说哪个剧团?

前几天离开的那一个,你这个蠢货。警长说,他们的团长是个老得快要死掉的吉卜赛女人,首席是个橙红色头发、眼睛湛蓝的年轻人——你不是在报纸上见过他吗?他就是和D先生大打出手的那个“约翰”。

他让我想起报纸上的那张灰白的照片来了:穿着白麻袍的先知头发散落在肩上,鬓边挂了一条带刺的枝叶,伸长了手去捉那“不速之客”手里的银盘。两位绅士的手脚不怎么体面地缠在一块儿,盘子里的道具人头咕噜噜地滚下去,掉在一地散落的玫瑰之间。

……也许我该翻出那期报纸数一数,我想。说不定里面白玫瑰的模样刚好和警局失窃的那些一模一样呢。

再后来,又有不少小姐陆续来和我打听那位大众情人的下落,我只好再一次把这个故事讲给她们听,一遍又一遍。她们用羽毛扇遮着嘴唇,时不时发出惊呼,银铃似的笑声从街头洒到街尾。

现在我把这个故事写给您啦。它可能是假的,也可能是真的:如果它是一出滑稽剧,那么我希望它能博您一笑;如果它是真的——我是说,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两个曾经在窗口插过玫瑰的孩子,那么我希望他们能看见它,然后永远别被那个喜欢骂别人蠢货的警长抓住。

 

晚安。 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FIN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
_(:зゝ∠)_,解释一下因为笔力不足所以没能写清楚的一个点:当年那个故事其实是这样的,太宰是怎么“完善”那个计划的呢?他放倒了玫瑰瓶子,趁着中也带人捣乱吸引警卫注意的时候杀了他的监护人,并清理了现场,这就是玫瑰为什么沾血啦。那朵沾了血迹的玫瑰他还没舍得处理掉,警长就来了。他出去应付警长,这时候中也正好不放心,跑来看他,看见了那朵玫瑰,想通了前因后果,一方面震惊于自己一心保护的新伙伴居然能下这种杀手,一方面也很生气他利用自己的好心制造出的机会去杀人……但尽管如此,他的第一反应也是带走了这朵可以说是决定性证物的玫瑰。这就是为什么后来他再看到太宰时是又生气又慌乱的态度啦。

但是太宰在和小记者说这个故事的时候,他也不好把自己杀了人说得太明显(万一被告发了呢),所以他的侧重点就放在了“中也偷走了(被血染红的)红玫瑰上”

夜莺的血染红了红玫瑰→王尔德夜莺与玫瑰的梗,所以红玫瑰在这个故事里虽然是关键证物,但是在太宰那儿代表的是爱情w

……笔力不够果然还是需要在落笔时更谨慎些,下次我会争取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在文章里就好好地写出来的!土下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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